1.登陸農業農村部網站(網址:www.moa.gov.cn),進入上方“互動”欄目中的“征求意見”,點擊“農業農村部關于《農業農村部關于修改部分種業規章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提出意見。
2.電子郵件:zyspgc@agri.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南里11號農業農村部種業管理司,郵政編碼:100125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12日。
? ? ? ? ? ? ? ? ? ? ? ? ? ? ? ? ?農業農村部
??????????? ? ? ? ? ? ? ? ? ? ?2021年11月12日
農業農村部關于修改部分種業規章的決定(征求意見稿)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及現代種業發展有關決策部署,農業農村部決定對三部種業規章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
? 一、對《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作出修改
二、對《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作出修改
三、對《農業植物品種命名規定》作出修改
(一)將第二條第一款修改為:“申請農作物品種審定、品種登記和農業植物新品種權的農業植物品種及其直接應用的親本的命名,應當遵守本規定。”
?(二)將第五條第一款、第二款修改為:“一個農業植物品種只能使用一個中文名稱,在先使用的品種名稱具有優先性,不能再使用其他的品種名稱對同一品種進行命名。申請植物新品種保護的同時提供英文名稱。”
(三)將第六條修改為:“申請人應當書面保證所申請品種名稱在農作物品種審定、品種登記和農業植物新品種權的一致性。”
(四)將第九條第八項修改為:“與他人馳名商標、同類注冊商標的名稱相同或者近似,未經商標權人書面同意的;”增加一項作為第十項:“含有植物分類學種屬名稱的,但簡稱的除外;”
(五)第十條增加一項,作為第四項:“品種名稱中含有知名人物名稱的,但經該知名人物同意的除外;”
(六)將第十一條第一項修改為:“品種名稱中含有另一知名育種者名稱的,但經該知名育種者同意的除外;”
(七)第十二條增加一項,作為第二項:“以中文數字、阿拉伯數字或羅馬數字表示,但含義為同一數字的;”
(八)增加一條,作為第十四條:“通過基因工程技術改變個別性狀的品種,其品種名稱與受體品種名稱相近似的,應當經過受體品種育種者同意?!?/span>
(九)將第十五條第一款中的“申請農作物品種審定、農業植物新品種權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的農業植物品種”修改為“申請農作物品種審定、品種登記和農業植物新品種權的農業植物品種”。
(十)將第十八條修改為:“申請人以同一品種申請農作物品種審定、品種登記和農業植物新品種權過程中,通過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多個品種名稱的,除由審批機關撤銷相應的農作物品種審定、品種登記和農業植物新品種權外,三年內不再受理該申請人相應申請?!?/span>
(十一)將第十九條第二款修改為:“本規定施行前已受理但尚未批準的農作物品種審定、品種登記和農業植物新品種權申請,其品種名稱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申請人應當在指定期限內重新命名?!?/span>
(十二)將有關條款中的“農業部”修改為“農業農村部”,“農業主管部門”修改為“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本決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農業農村部2016年9月18日公布、2019年4月25日修訂的《轉基因棉花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規定》同時廢止。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農業植物品種命名規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